中央音乐学院音基(新音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包过学习班、视频课程、考级报名
简 介
中央音乐学院是我国惟一的一所重点高等音乐学府,也是惟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在院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普及音乐教育,提高我国音乐水平和国民音乐文化素养的宗旨,组织与领导音乐各专业的水平鉴定与考核工作,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承认的权威性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我国业余音乐教育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整个考级工作力求保持和发扬我院严谨的学术作风和优良传统,在严格、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下进行,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一、考级专业:
A:手风琴 B:钢 琴 C:电子琴 D:小提琴 E:声乐(成人、儿童 )F:二 胡 G:琵 琶 H:扬 琴 I:古 筝 M:单簧管 N:长 笛 Q:萨克斯 V: 双簧管 J:笛子 Y 音乐基础知识(英文字母为各专业代码)
二、考级时间: 2011年3月(预订)
三、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30日
四、考级办公室:昆明西昌路253号 0871—3613617 (音符乐器琴行内)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基础知识考级精讲视频
·音乐基础知识-音乐常识(初级)精讲视频
·音乐基础知识-乐理·视唱练耳(初级)精讲
五、重要事项:
1、准备好三张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到网上填写报名表后交纳考试费用(未通过者凭收费收据退证书预收费)。
2、 认真填写报名表,电子琴考生请在报名表备注栏写明用新教材还是旧教材。照片的背面请写上考生的姓名、专业、级别等三项内容,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3、新版音乐基础知识考试今年暂不在本省实施,音基考试仍用老版内容。
4、 除钢琴、古筝以外,其他专业均需自带乐器,电子琴考生一律自备电池,所有参加专业考试者必须背谱(年满25周岁以上者例外)。
5、 必须使用中央音乐学院规定的考级教材或指定曲目;
6、 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可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需加试前一级的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考级费。
跳级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钢琴:自选前一级大型乐曲一首; 手风琴:自选前一级音阶、练习曲、复调曲; 电子琴4-7级: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8-9级自选两首乐曲及视奏(跳八级)、配伴奏(跳九级); 民乐类: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 管弦类:自选前一级协奏曲或与协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乐曲一首,声乐请参照考试曲目。
7、 报考各专业一、二级的考生无需“音基”证书。 报考各专业三至六级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音基”一级证书。报考各专业七至九级及演奏文凭级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音基”二级证书。持有“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初级)证书者,可报考我院钢琴等各专业三至演奏文凭级。
钢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简称piano,是一种键盘乐器,用键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