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乐与舞蹈学报名
按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要求和省考试院有关精神,我校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放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并进行,考生在原报考地点参加考试,不另行安排时间来我校参加初试。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时难以考核的内容放在复试时考核。
(四)有关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2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地市高招办查询!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约在2012年1月份(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除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教育训练学、专门史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其余专业考四门。其中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及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及二外)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不含运动训练学)满分为1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及运动训练学满分为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参考书目: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校一律不办理邮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