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对以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培、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其中:
1.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定向委培和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上述考生须在复试通过后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查询。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学院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跟专业所在学院或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出版社联系购买。往年部分专业课试卷,请电话咨询(0411-87403505 杨老师)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
联系单位:大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402323 传真:0411-87403488 E-mail:dldxyjs@yahoo.cn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