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外语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专业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一。
3.国家承认学力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与非音乐类考生需加试视唱练耳(含笔试)、器乐演奏(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三)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与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均在广州大学城校区进行,外地不设考点。
七、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专业科目与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按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择优录取。
八、学习费用及待遇
按照政府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398号
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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