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教字(2011)2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制定音乐学院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及有关事宜:
一、推荐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冉 涛 班运翔
成 员:黄志伟 李德隆 侯宝平 李亚梅
汪黎明 陈启云 龚亚虹 刘秋灵 李晓蓓 谢 琳 宋 晶
黄 菊 罗 毅
咨询电话:84480823刘秋灵 84480833谢 琳 84480821李晓蓓
举报电话:84480803班运翔
二、综合评价程序:
1.应届毕业生自愿申请,9月2日下午5:30截止。
2.根据校教字(2011)2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2012年推免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我院学术型名额4名,专业学位名额3名。根据文件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排名,遴选出参加笔试的学生名单。9月6日下午2:30前公示笔试名单,9月13日下午2:30笔试,9月14日下午14:00面试。
3.考试安排:
9月13日下午2:30 音乐综合常识笔试 地点:B105
9月14日下午2:30 声乐:面试(演唱两首作品)地点:B101
器乐:面试(演奏两首作品)地点:B101
理论:专业笔试 地点:A102
4.最终成绩按三年专业平均成绩、专业笔试及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折算(三年专业平均成绩占80%,专业笔试及面试的平均成绩占20%.其中专业笔试分数满分100分,面试分数满分200分。),加分项不得超过10分,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单。
5.上述各程序都将进行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