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为准,相关招生部门以此次采集的信息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5、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信息采集费按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务费按豫教财字[2000]5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名考生100元。美术类、音乐类、体育舞蹈类的100元专业省统考考务费由省辖市招办收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100元专业省统考考务费由考生在专业考试时交到考点。美术类、音乐类、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务费应交省招办部分将从各省辖市普通文化报名、考务费中直接扣除。
三、加强报名工作组织管理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仍实行网上采集的方式,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人数较多,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较紧,各级招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流程,制定周密的操作管理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实行报名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报名工作岗位、任务和责任。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信息采集严格履行考生签字确认制度,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各级招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今年艺术类招生政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网填报信息,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河南招生考试院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