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九、奖助体系
从2012级开始,我校研究生招生区分公费和自费。同时学校还设有多识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以及优秀生源奖等各类单项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兼任学校的“三助”岗位(即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研究助理)等措施获得一定资助。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设立了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学术论文大赛、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研究生学术周和研究生论坛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一)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2010年开始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同于以往针对在职人员的专业学位招生,它同学术型研究生一样,可以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个别专业除外),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dwzy.xbmu.edu.cn/yjsc/)上的硕士招生信息及通知。
(四)2012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模为18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参考人数,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可根据国家下达人数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五)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