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学校。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7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个“211工程”重点培育学科,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民族学、水利水电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能源化工、设施农业、生物技术、生态恢复、土建与水利工程5个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300余人,在校研究生2600余人。
2012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具备:
①参加过所报考专业至少5门以上本科课程学习,报名时应附大专毕业证书及成绩证明;
②在正式公开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③不能跨专业报考,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④所报考专业的其他条件,以各学院、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