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公示信息、考生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座位标签等含有考生照片、身份证图像信息的打印,必须使用省招办统一提供的打印程序,在打印时与省招办服务器联网获取考生有关信息,对照片和身份证图像进行一致性校验,并“捆绑”打印。 通过其它途径打印或制作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公示信息、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座位标签等一律无效。
四、严格履行考生信息确认制度。只有经过考生本人和有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才是有效信息。考生基本信息、照片和身份证图像采集完成后,应及时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并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为了确保涉及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信息如:考生身份证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号、姓名、民族、考生类别、毕业类别等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在提醒考生认真校对的基础上,还要安排专人逐一对考生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谁核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字确认的纸介质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信息安全。各地要认真制定信息网上采集应急预案。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强化集体管理,加强过程监督。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招生考试工作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传播或提供使用。考生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要依法保护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
要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结果数据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查,一份供工作使用。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单位领导签发。
六、做好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的数据检查工作。考生基本信息实行四级检查制度,即采集过程的网上实时检查、省辖市招办的自我检查、省市招办交接时现场联合检查、省招办汇总统一检查。省市招办交接考生基本信息实行现场集体办公的形式。各市招办应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包括本单位密封的基本信息光盘(一式两份)、加盖市招办公章的校验警告信息说明材料和《河南省招生考试数据信息交接表》(一式两份)。对未通过检查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或单位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考生基本信息交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