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校将根据艺术团的需求及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情况,从测试成绩优秀者中,择优认定一部分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艺术特长突出的考生,并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协议。协议生效后可在当年的高考录取中,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A:艺术团急需项目,且经测试,业务水平特别突出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且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
B:经测试,业务水平优秀者,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但在我校录取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20分安排专业。
C:以上A、B两条中,选择专业时,不含光电子技术科学、分子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若高考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徒手画加试与自主招生考生同步进行。
3、与我校签订艺术特长协议的学生若高考报考我校,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内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当年7月5日)考生需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艺术特长生对象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交,不填写者视为放弃报考天津大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进校后必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五、报名办法
1、登陆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艺术特长生报名信息,并提交,网上报名起止时间是:2011年11月9日至2012年1月8日。
2、考生填写完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由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身份证复印件、业余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同一底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特长、所在中学),于2012年1月8日前寄至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以收件邮戳为准)。
3、艺术教育中心将对“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发布初审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会在报名系统内“初审结果”一栏告知考生(请考生经常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类信息,了解报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