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函确认:
外省市考生采用信函确认,有关材料和初试费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中心608室 学生艺术团,邮编:200062。信函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汇款和影像资料请写明网上报名号及考生姓名。
确认时须交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考级证书(本人的最高级)或高中阶段获国家级或省(市)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获奖证书复印件;高考报名号;初试费100元。复试费另收。办理函报手续后未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不退。
三、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1、面试内容:
舞蹈 (自备伴奏带)
初试:① 个人基本条件;②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
复试:① 即兴;② 节奏;③ 模仿;④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不能与初试重复)。
声乐 (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现场可提供钢琴伴奏,自备伴奏谱)
初试:唱歌能力测试(演唱1~3分钟的歌曲一首,可用伴奏或伴奏带)。
复试:① 歌唱技能测试(演唱1~3分钟的歌曲一首,曲目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视唱技能测试(考生自选简谱、五线谱视唱)。
民乐 (自备乐器)
初试: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
复试:① 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 (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现场视奏。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月14日(上海考生:上午初试、下午复试。外地考生:下午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