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发布《甘肃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办法》中就2012年艺术高考音乐类专业计划编制要求解释如下:
1、我省2012年艺术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文理兼收)。在艺术类栏目下,直接公布艺术类各招生院校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以及招生计划人数。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校考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
3、使用我省音乐学统考成绩院校的音乐学专业须分别按照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和音乐学(理论作曲)三个不同专业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并在专业备注中注明具体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我省音乐学专业各类报考人数情况将在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公布,供院校编制计划参考。使用我省音乐学统考成绩的各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分类录取:对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和音乐学(理论作曲)三类分别划定专业课和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其他事宜详见:《甘肃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