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场内工作人员应检查评委所打分数是否符合评分等级范围,如有出入,向主考报告并更正;如无误将每位评委的评分单送至微机室。
6.微机室
(1)对候考室送交的《考试序号登记表》中考生资料进行核对并录入考生的考试序号或缺考情况。如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有出入,如实填入《微机情况记录表》,并立即向主考报告。
(2)微机工作人员正确输入考生的各项身体指标数值,如实填写《微机情况记录表》。
(3)工作人员准确输入各评委对考生的打分,分数合成后打印《河南省2012年模特空乘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单》,送交成绩发放处。
(4)工作人员将每位考生的评分单按编号顺序整理在一起,交学校档案室留存备查。
7.成绩发放
(1)考生凭《河南省2012年模特空乘类专业省统考信息表》领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单,并要求考生在《考试序号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接受、登记并处理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反映和书面申请。
五、评分办法
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成绩输入微机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作为各科最后得分。
六、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办统一聘请。
(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