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详细部署了2012年高考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工作,对音乐统考专业主科声乐考试内容,细则中安排如下:
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声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其他事宜详见:《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