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详细部署了2012年高考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工作,对音乐统考专业主科声乐考试要求,细则中部署如下:
声乐考试要求:
1.声音条件
(1)音质纯净,声带闭合良好,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无发声障碍和喉疾病变。
(2)声音具有明暗、浓淡的可塑性,表现能力强。
(3)音域较宽。
(4)音量适中、歌唱性强。
2.歌唱方法正确,歌唱状态良好,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现力,艺术处理恰当,整体表现效果好。
4.作品的艺术性较强,并具有一定难度。
其他事宜详见:《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