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详细部署了2012年高考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工作,对音乐统考专业主科舞蹈考试要求,细则中部署如下:
舞蹈考试要求:
1.形体条件好,身体素质和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2.通过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3.肢体语言表现力强,对选跳作品的风格、思想情感把握较为准确,作品技术与艺术等方面结合的较好。
4.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和风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难度。
5.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舞韵协和。
其他事宜详见:《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