⑻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卷纸、试题带出考场。
⑼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面试
1.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考试、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进入备考室即视为开始考试,考生和工作人员禁止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身份证、专业准考证、面试次序表进入指定备考室候考,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工作人员应在每时段考试开始之前通知考生入场,并逐一审验考生的《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次序表》。
(1)工作人员宣读考试有关纪律要求及《考生须知》等有关事项,指导考生在备考室内做好考前准备。
(2)工作人员按《报名、编号登记表》依次点名,10人一组。每组的第一名考生抽取本组的考场号。
点完名的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领入候考室。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在《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应考情况”栏内做出记录。
(3)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2.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编号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点名抽号
工作人员按已分考场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每位考生抽取本组入场顺序号。
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填写《面试次序表》、《评分单》(一式五份)有关内容。工作人员把每位考生的考试编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
(2)阅题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