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详细部署了2012年高考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工作,对音乐统考专业考试评委工作细则中部署如下:
(一)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省统考。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其他事宜详见:《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