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1年12月5日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将艺术测试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申请材料包括:
① 清华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否则无效);
② 报名条件中提到的各种证书、奖状的复印件,学校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
③ 报名照片同底一寸照片一张,用于制作等级证书。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艺术特长生申请资料组(收)邮编100084
注: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3、2011年12月12日前,材料审核,审核结果考生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4、2011年12月12日0:00-2011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网上交费。
注: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及现场交费。未按时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2011年12月30日起,网上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安排考试。
6、2012年1月14日起,进行艺术测试,测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7、预计于2012年1月15日晚,16日晚举行重点招生项目综合复试,取得综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
8、2012年2月5日前,网上公布艺术测试等级并发放等级证书。证书将通过邮政快递(EMS)寄到考生报名表上所填的邮寄地址。
五、其它事项:
1、文化课考试报名及考试相关事宜后续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通知;
2、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文化课、艺术测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艺术测试期间,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将提供部分住宿信息供学生参考。春运期间交通繁忙,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安排好返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