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现就落实《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肃考试纪律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是选拔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抓实、抓好,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各院校招生办公室要统一组织和管理艺术类专业招生各专业考试工作,针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积极探索艺术类专业考试新模式,保证艺术类人才选拔质量。
要从严整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替考、换卷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坚决严肃处理。
二、加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招生院校要加强艺术招生专业考试试题(试卷)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高考试题(试卷)管理安全保密有关规定,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加强对试题命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试题存放场所的安全保卫,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要针对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务管理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艺术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招办字[2010]7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务工作,确保考务各环节工作无差错。
要在装有电子监控巡查系统的标准化考场内考试。考试结束后,要组织人员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检查,坚决查处考试违规违纪人员。
三、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艺术招生平稳顺利
各级招生办公室、各招生院校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加强招生考试安全和考生食宿、交通安全管理。招生院校和专业考点要适时向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冰雪天气、交通安全等可能影响专业考试的预防提示;做好报名、考试期间的医疗保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确保招生考试平稳顺利。如出现问题,要立即做出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四、规范操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艺术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专业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全部公开。进一步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附:
2.吉林省2012年艺术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艺术 招生 通知
抄 送:教育部学生司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印 (共印5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