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通知》(盐教体〔2011〕8号)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上报要求:
四星、三星级普通高中体育、艺术各上报2—3个项目。
二、招生人数: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的5%,有特殊需求的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研究后决定是否增加计划。
三、上报时间:
2011年11月13日前,各相关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和需求,将2012年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报当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能处室。11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电子稿传至ycsjyjtwyc@163.om)。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分析本地现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学校和体育俱乐部学校的布局及其项目设置等情况,指导学校规划好特长项目设置和招生计划申报工作,保证各学校在特长项目招生上要做到相互对应、上下衔接、输送畅通。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12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申报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