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点的选定、考核工作;
3.考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
4.试卷(题)的运送、保管、收发及安全保密工作;
5.考区考试所需物品、材料的准备工作;
6.对考生违纪舞弊事件的调查、取证、核实、上报工作;
7.考试期间重大问题的处理;
8.完成省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点及其职责
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设置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所在地,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1.规划、组织并按要求实施专业省统考的准备及各项考务工作;
2.试卷(题)在考点的保管、保密与安全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种重大问题;
3.考点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
4.组织考生有序进入和离开考场,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5.各考场试卷(题)及有关材料的回收、验收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6.按要求设置公告栏、考点平面图,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的有关规定、考试纪律和考试要求;
7.按要求设置考务、宣传、保卫、后勤、医疗等若干小组,分管有关工作,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三、命题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为素描、速写、色彩三科。
(一)命题原则
1.全省统一命题;
2.正确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美术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
3.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优秀学生。
(二)命题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