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学校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录取时按专业方向分类录取。
六、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200241)
公交线路:180、729、上奉线、闵行11路、闵吴线、江川5路、江川3路;
联系电话:1820195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