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发布《北京城市学院表演学部2012年本科招生简介》,对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2012年表演学部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生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底运动鞋。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需提前通知调整。
3.报考声乐演唱、钢琴演奏方向的考生,如本人持有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的社会考级级别证书的,请在现场报名时出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考场设有专门的钢琴伴奏人员。需要钢伴的考生请与考务办公室联系。声乐考生也可以自带乐器伴奏(含伴奏光盘或钢琴伴奏)。报名时请注明采用何种伴奏方式。
4.报考模特表演方向的考生请自备泳装、便装及高跟鞋。
5.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6.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7.同时领取我院二个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第一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第二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的顺序为准。
其他事宜详见:《北京城市学院表演学部2012年本科招生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