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招生院校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如有考生报考,且达到录取条件的,必须录取,不得取消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以开班的,各招生院校必须妥善处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未能开班为由对考生进行退档。否则,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决。
(六)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必须对考生进行加试。各招生院校须在11月4日前将加试合格考生名单的电子文档以及加盖公章的考生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邮箱:gdzbgk@eeagd.edu.cn),其中: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分类后以院校代码+招生层次分别命名,以xls文件格式呈报,数据格式:考生号,姓名(左对齐);加盖公章的考生成绩名单按院校名称+招生层次命名,格式为:参加术科考试全体考生的考生号、考生姓名、术科具体成绩,考生成绩名单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院校在提交考生成绩名单的同时,须提交术科考试的满分值及合格分值的文字说明。
为加强成人高校的录取审核,保证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术科加试合格信息,将在考生电子档案基本信息的备注栏以及录取名册的备注栏中呈现,省招生办公室将依据院校上报的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录退,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不得降低术科考试的合格标准。生源不足的院校如认可其他院校术科成绩时,可在审阅完考生的电子档案后向省招生办提交录取即视为认可。
(七)广东省招生办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或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考生名单退回给院校复议。院校对广东省招生办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档,确定录取、退档与否后提交给广东省招生办。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退回给院校复议的考生档案不超过2次。
(八)录取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录取后,院校联络员到广东省招生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缴交录取费后办理新生录取名册的盖章手续。
(九)外省成人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核准录取的名单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通讯地址可从考生电子档案中查出或打印)并寄发给考生,有派出联络员的外省成人高校,可领取广东省招生办印制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寄发给考生。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广东省招生办统一印制,并按招生学校实际录取数发放,招生院校加盖本校公章后寄送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