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发布《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对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要求,省外院校在贵州省设置专业考试考点的要求如下:
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13所参照院校(以下简称13所参照院校),可在我省设置考点;
2、其他省外本科院校(含教育部批准可跨省设置考点的7所独立学院)拟在我省设点考试,须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书面承诺2012年在我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15人、经院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学校招生简章及专业考试实施管理办法,经我院审核同意,可按指定地点设置考点。设点院校派出组织校考的人员必须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熟悉专业考试业务(其中应有1名纪检人员参加),考试过程要全程摄像,考试结束后要刻制光盘报考点单位留存备查。
3、根据教育部要求,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专科层次学校不能跨省设置专业考试考点,在我省有招生计划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专科层次学校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或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并明确写入学校招生简章,做好招生宣传。
其他事宜详见:《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