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发布《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对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要求,贵州省2012年艺术高考专业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要求如下:
加强命题工作管理。我省美术专业统考命题、制卷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封闭管理。其他艺术类专业由各考点院校组织,考点院校须严格按规定做好命题、试卷制作及保密保管工作。参与命题、审题及试卷保管等工作人员要与学校艺术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签订保密责任书。
评卷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美术类专业评卷工作要“先划分等级,后细化分值”。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等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舞蹈、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组成的考官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重要过程要有视频录像,重要环节要有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卷(含视频录像)须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查阅。
其他事宜详见:《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