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发布《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对音乐学院201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要求,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原则要求如下:
1.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音乐学、音乐教育: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3.音乐教育: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和流行音乐: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须合格)。
5.舞蹈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事宜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