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目前在我区招生的区内外高校录取原则上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艺术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均合格时,一是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二是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三是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无论哪一种模式,招生院校都应事先将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并上网公布,录取时学校根据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投档到本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应登录报考学校网站或拨打学校的咨询电话充分了解该校的投档录取规则,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院校。有关我区 2012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详细内容,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查阅。
详情参见:《广西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