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在首届中国歌剧节举办期间,中国东部剧院联盟、中国西部演出联盟、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的负责人齐聚福建省福州市,筹划成立中国剧院联盟,并正式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若该联盟成立,将实现包括14个省会城市的剧院的对接,在全国范围内共享演出资源。
作为中国剧院联盟的倡议者,福建大剧院院长、福建省歌舞剧院院长张树平说:“让全国更多观众能在自家门口的剧院中共享艺术精品,这是三大演出剧院联盟成员单位达成的共识。中国剧院联盟将是一个以项目为依托的演出经营场所的联合体,旨在通过统一运作,使剧院之间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促进剧院产业的发展和演出市场的繁荣。”
2005年9月,北京天桥剧场、北京世纪剧院、辽宁大剧院等6家剧场组建成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充分利用北京作为全国演出集散地的优势,搭建起北方的演出资源交流平台。两年后,加盟剧场从6家增加到12家,并运作了“原生态歌舞《云南映象》东北行”等演出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整合了北方尚不成熟的演出市场。随着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运作的成功,中国西部演出联盟、中国东部剧院联盟等区域性演艺联盟相继成立。
“但剧院联盟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还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有组织的资源整合和有选择的优秀剧目投入。”张树平表示,通过建立中国剧院联盟,将可以把演出项目营销介入到艺术生产创作中来,增强剧目的市场竞争力,形成更有活力的现代演出市场主体,从而充分发挥剧院对歌剧艺术的推广和普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