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计划
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招生省份 |
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
520 |
湖南、湖北、黑龙江、山西、浙江、福建、辽宁、江苏、河南、陕西、安徽、广西、广东、江西、甘肃、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贵州 |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260 |
湖南、湖北、山西、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广东、江西、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 |
服饰艺术表演 |
60 |
湖南、湖北、河南、山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0 |
湖南、湖北、山西、河南、安徽、山东、四川、河北 |
广播电视编导 |
100 |
湖南、河南、河北、山东、湖北、四川、山西、安徽 |
各省招生的具体计划详见2012年生源计划表。我校面向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使用湖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与专业最低控制线。
三、 专业考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见《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艺术类考试时间安排表》(2011年12月20日左右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湖南省考生报名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湖南省考生校考。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联考合格,报名时备齐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艺术类专业准考证。
3、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4、音乐类仅招收文科考生,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服饰艺术表演专业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并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校考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音乐类(舞蹈学专业):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美术类专业:素描;色彩。
服饰艺术表演专业:形体测量与摄像上镜;T台表演和展示(泳装、生活装);个人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散文、诗歌等);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回答考官提问;个人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