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山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2012年艺术高考专业考试成绩使用规定如下:
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属高校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在本校所在地组织,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
其他事宜详见:《关于山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