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武汉音乐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安排如下:
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演奏、演唱、指挥类考试科目均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1、音乐教育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声乐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2首〔考生自备仅存有本场考试曲目的钢琴伴奏CD一张,也可清唱,不另配(带)伴奏人员〕;
(2)钢琴演奏:自然大调、和声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练习曲一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程度),乐曲一首(含音乐会练习曲);
(3)朗诵短文(诗)一篇(首);
(4)加试:舞蹈或其它1种乐器演奏(钢琴除外),加试为考生自愿参加的考试科目,是否加试由考生自主选择,加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加试成绩×3%”计入百分制的专业结构成绩。
(5)视唱、听写、乐理。(C类)
专业结构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声乐41%+钢琴41%+朗诵3%+视唱3%+听写6%+乐理6%+加试计分。
结构总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结构成绩70%。
2、音乐学理论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2)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
(3)面试:器乐演奏(1首),演唱(1首,体裁风格不限),回答问题(内容限于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4)视唱、听写、乐理。(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