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有关规定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2、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其学籍。
5、请考生于2012年3月20-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打印合格证。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6420 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6709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址: http://zsb.jlu.edu.cn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前进大街西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