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音乐类高等艺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音乐学5 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人、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钢琴、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小号、二胡、琵琶、扬琴、笛子]30 人,共计招生40人;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共10个省、市、自治区。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间:2012年1月3日。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2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统一组织艺术类报名的省份除外)。
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