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试与录取
1.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时上交申请材料,学校招生办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2.测试内容 :
学校艺术特长生考核专家小组负责艺术特长生的测试工作。测试内容为声乐类要求表演一首自选曲目和一段指定曲目;舞蹈类要求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并限时完成基本功测试(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软开度考察和跳转翻等);器乐类要求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
3.确定拟录名单、签约: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拟录名单,并当场签订协议书。
4.录 取:拟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我校将予以录取。
六、测试时间与地点:
1.测试时间: 2011年 12月26日(星期一)
2.测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励德楼江边活动中心三楼(师大江边食堂)
七、 招生条件最终以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72412、8872168(招办)0731-8872403(团委)
网 址:zsb.hunnu.edu.cn
地 址: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五楼会议室
邮 编:410006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