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传承和发展嘉禾民歌文化,推出一批时代感强、地方特色鲜明、易于传唱的嘉禾民歌,湖南省嘉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嘉禾民歌新创歌曲”征集活动。
一、基本要求
1、传承嘉禾民歌特色,突出嘉禾伴嫁歌的创作。
2、富有时代感,体现现实生活和当代人的思想情感、精神面貌。
3、歌曲旋律优美、流畅、富有感染力;易于人们接受、记忆和歌唱。
4、评选时尚未公开演唱过。
5、征集的作品包括完整的歌曲、单独的词或曲。
6、参赛者需提供作品(简谱记谱)一式两份(A4纸打印)。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二、征集时间。本次作品征集自2011年10月开始,截稿日期:词为2012年1月31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入选歌词;歌曲和曲为2012年2月29日。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评选奖励。作品征集后,由嘉禾民歌征集活动委员会办公室对征集的作品进行一次筛选,确定入选的作品。邀请包括中国音乐家协会资深专家在内的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入选的作品进行评选。视作品征集情况,三类作品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2件、二等奖2-4件、三等奖4-8件,征集作品未达到奖励数的3倍,适当核减奖项,并及时公布评选结果。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完整歌曲,分别奖励6000元、4000元、2000元;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词或曲,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并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入选的未获奖作品均给予200-400元的稿酬。
投稿地址:湖南省嘉禾县文化局(邮编:424500);联系人:曾秀英、陈介曙;邮箱:whj6628808@163.com;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5-662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