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已注册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及打印的网报信息简表到山西大学研究生院一层进行资格审查。
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军队院校成人往届本科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确认报名并缴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考试
1、考生于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要认真阅读《准考证》的说明和须知,并按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各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2、初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8:30至14:30)
3、考试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是 “居民二代身份证”)、已注册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1、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试诚信记录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3、对作弊考生的处理结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作弊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详见山西省招办网报公告及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须知(现场确认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