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本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黑龙江 |
2012年元月9-10日 |
2012年元月11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河南 |
2012年元月30-31日 |
2012年2月1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江苏 |
2012年2月7-8日 |
2012年2月9日 |
江苏教育学院 |
广东 |
2012年2月11-12日 |
2012年2月13日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
湖南 |
2012年2月13-14日 |
2012年2月15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湖北 |
2012年2月16-17日 |
2012年2月19日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安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试内容:音乐技能、音乐素质、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能力3个方面。侧重综合素质,择优选拔。
考试内容 |
具体选考项目与内容 |
成绩比重 |
曲目要求 |
说明 |
音乐技能 |
声乐、钢琴、器乐、舞蹈、戏曲表演、作曲 |
65% |
自选1首曲目备考 |
确定主、副项 |
音乐素质 |
即兴五线谱视唱,
听音,节奏、和弦模唱 |
30% |
抽卷面试 |
个别面试 |
心理健康与
沟通表达 |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
5% |
即兴答问与场景音乐再现 |
个别面试 |
注意:
多选考副项可加分,但不论加考几项,加分总额不超过5分。
声乐唱法不限,器乐含古典或民谣吉他,戏曲含朗诵或戏剧表演。
五线谱视唱(一升一降以内);旋律模唱,节奏、音程及和弦听辨。
4、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给专业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核发专业合格证及成绩单;不合格考生不另寄发成绩单。所有考生可于2012年4月1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成绩。
5、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