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12年音乐表演专业组织校考招生事宜》,2012年艺术高考录取原则和办法安排如下:
(一)校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方能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录取原则: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专业课成绩(将专业成绩按高考文化分分制换算成同一标准后)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换算公式为: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
若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未组织校考的省市区,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其他事宜详见:《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12年音乐表演专业组织校考招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