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2012年艺术高考专业统考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安排如下:
考试要求: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评卷、评分:评卷、评分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评卷、评分教师严格按规定从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其他事宜详见:《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