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声乐
(一)考试目的:声乐是考生主项考试科目之一,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乐素质、歌唱技能、对音乐的理解和表现。
(二)考试范围及内容:
(1) 考生自选曲目。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
(2)音乐教育方向演唱歌曲一首(中外不限),声乐表演方向演唱不同风格的歌曲两首。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
(三)考试形式:现场演唱。 三、钢琴
(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钢琴的演奏水平以及综合表现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1) 考生自选钢琴演奏曲目。
(2)音乐教育方向演奏钢琴曲一首,钢琴表演方向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三、器乐?
(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乐器的演奏水平以及综合表现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1)乐器种类:古筝、小提琴、竹笛、扬琴、二胡
(2) 音乐教育方向演奏乐曲一首,器乐表演方向(目前招收小提琴、古筝和扬琴三个方向)演奏快速或技巧性练习曲1首、乐曲一首。
(三)考试形式:
现场演奏,乐器自备。
四、舞蹈
(一)考试目的:选拔热爱舞蹈,具有良好的外形条件和舞蹈素质的中专(师范、艺校)毕业生和高中毕业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培养。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舞蹈表演方向含基本功测试 、剧目表演(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形体。
1、基本功测试
(1)、软开度测试:站立下腰、横叉、竖叉等。
(2)、技巧测试:旋转技巧、跳跃技巧、翻身技巧等。
2、剧目表演:在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中任选一个舞蹈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3、形体(目测):含身高、体重,身材比例,五官形象等方面。
(三)考试形式:现场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