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要求: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
2.获得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3.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统考合格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4.湖南省外考生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详情见《湖南文理学院2012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我校将于2011年12月31日左右在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uaszj.cn上公布。)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长安排: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设置 |
考试科目用时 |
音乐学 |
声乐、器乐、钢琴三选一(除钢琴外其
他乐器自备)和音乐基础(共400分) |
面试(每人5~8分钟) |
舞蹈编导 |
基本功和舞蹈表演(共400分) | |
美术学 |
素描(200分)、色彩(200分) |
素描:3小时;色彩:3小时 |
艺术设计 |
六、合格证发放及成绩查询:
1.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及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线,并通过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uaszj.cn)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2.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并作为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