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以下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的报名分为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报名时间与办法按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闽招委【2011】16号文件)执行。
考生须于2011年12月14-15日到本人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签领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签领时,考生必须在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自己的姓名。
(二)文化考试
文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7、8日。
(三)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1、省级统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单独报考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的考生外),均须参加省级统考。2012年我省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各类别涵盖的报考专业见附件1。考生可以选择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专业统考类别参加省级统考。各类别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与要求见附件2。
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须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省级统考考点报名,办理相关手续,缴交专业考试费,并按考点有关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省级统考的各类别成绩总分均为300分,本科专业合格线为总分的65%即195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考生由省级统考考点发给相应的《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书》(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专科专业合格线为各类省级统考总分的60%即180分,达到专科合格线以上但未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由省级统考考点发给《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科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书》(以下简称《省级统考专科合格证书》)。
省级统考工作实行省招委会领导下设点高校负责制。各专业统考类别的考评人员在全省招生院校推荐的考评人员名单中随机产生,并由设点高校负责管理。各设点高校要切实加强对省级统考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业统考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的专业统考实施细则,于考前5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省级统考设点高校须于2012年1月15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省级统考成绩及成绩分布情况,向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发放《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专科合格证书》,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考生成绩(报送格式见附件3)。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将在考试院网站上公布,供招生学校查询,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位次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