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湖北师范学院2012年音乐招生简章》,2012年艺术高考招生音乐类专业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计划 |
考试科目及比例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115 |
主项50%、副项3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声乐表演) |
30 |
声乐8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钢琴表演) |
10 |
钢琴8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器乐表演) |
40 |
器乐80%、视唱练耳20%、 |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理论笔试80%、钢琴10%、视唱练耳10% |
舞蹈学 |
80 |
舞蹈(剧目表演、技巧展示、即兴创编)90%、视唱练耳10%、 |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
80 |
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音乐教育、钢琴表演方向成绩 |
注: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中的主、副项应为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其中主副项中必须有一项为声乐。
2、声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3、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与名额: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中阮、扬琴、三弦、唢呐。
4、音乐教育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有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板胡、笛子、箫、笙、琵琶、中阮、柳琴、扬琴、三弦。
5、音乐学(作曲)只面向湖北和湖南两省招生。
其他事宜详见:《湖北师范学院2012年音乐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