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 |
招生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 |||
广 西 考 生 |
外 省 考 生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音乐教育)
[以舞蹈(广西考生)、
演唱、 演奏为主] |
①视唱(面视):五线谱(一升、一降以内)、简谱单声部视唱。
②乐理
③听音记谱
注:《乐理》、《听音记谱》科目成绩认可全区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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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演唱或演奏或舞蹈
演唱:曲目自选1首,背谱演唱。演唱曲目要求是思想内容健康的歌曲。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二选一,用钢琴伴奏。考场提供钢琴伴奏(钢琴伴奏一律用五线谱),不能自带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准备五线谱和简谱各一份。形象占20%、演唱占80%。
演奏:自选乐曲1首(曲目长度限6分钟),背谱演奏。
舞蹈:舞蹈作品1个(段),限3分钟内。可选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等体裁的舞蹈,在音乐伴奏下进行表演。同时进行身体基本条件的面试。 |
①视唱(面视):五线谱(一升、一降以内)、简谱单声部视唱。
②乐理:基本音级和变化音级、音名和唱名、音律、自然半音和全音、变化半音和全音;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调式;记号和术语;移调等。该科目为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
③模唱:单音听辩、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听辩;各种三和弦及其转位听辩;小小七和弦、大小七和弦及各种转位听辩;节奏及旋律片段模唱。该科目为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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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演唱或演奏
演唱:演唱自选歌曲1首(长度限4分钟内),演唱不分唱法,可选择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不同的中外歌曲,背谱演唱。钢琴伴奏一律用五线谱,通俗曲目自带音乐伴奏碟。主要根据嗓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和作品难度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形象占20%、演唱占80%。
演奏:演奏器乐包括常规的键盘乐器、管弦乐器、民族乐器、打击乐器等。曲目自选一首,要求是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不同的乐曲和练习曲以及音阶等基本技术练习,可自带伴奏(钢琴伴奏或其它乐器伴奏)。限8分钟。 |
音乐表演(演唱) |
④演唱:
初试:歌曲1首(曲目长度限4分钟),演唱不分唱法,用钢琴
伴奏。考场提供钢琴伴奏(钢琴伴奏一律用五线谱),不能自带
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准备五线谱和简谱各一份。形象占20%、
演唱占80%。
复试:准备歌曲两首,(演唱曲目不能与初试的曲目相同),时间限6分钟内,每首歌曲可演唱一段,考场提供钢琴伴奏(钢琴伴奏一律用五线谱),不能自带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准备五线谱和简谱各一份。形象占20%、演唱占80%。进入复试的考生要求到学院医务所进行声带检查。 | ||||
音乐表演(演奏) |
④演奏:演奏器乐包括常规的键盘乐器、管弦乐器、民族乐器、打击乐器等。曲目自选一首,要求是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不同的乐曲和练习曲以及音阶等基本技术练习,可自带伴奏(钢琴伴奏或其它乐器伴奏),限时8分钟。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
④演唱:
初试:演唱歌曲1首(唱法不限,曲目长度限4分钟)。美声唱
法及民族唱法的考生用钢琴伴奏,考场提供钢琴伴奏(钢琴伴奏
一律用五线谱),不能自带钢琴伴奏。通俗唱法的考生须自备伴
奏碟。
复试:准备歌曲两首(演唱曲目不能与初试曲目相同)。其中1
首艺术歌曲,由钢琴伴奏;另一首为通俗歌曲,考生须自备伴奏
碟。两首歌曲各演唱一段即可,时间限6分钟内。加试2分钟独
舞(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韵律舞操均可)。 | ||||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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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中西音乐史与音乐学常识:题型有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中西方音乐史的历史分期及各不同时期的音乐风格特征、重要的作曲家及作品、重大历史事件及其影响等。主要考察应试者对中西方音乐史知识以及音乐学常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考试时间:2小时。
参考书目: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7年
《西方音乐史简编》,沈旋等编,上海音乐出版社 ,1999年
《中西方音乐史考试纲要》,田可文,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9年7版 |
④中西音乐史与音乐学常识:题型有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中西方音乐史的历史分期及各不同时期的音乐风格特征、重要的作曲家及作品、重大历史事件及其影响等。主要考察应试者对中西方音乐史知识以及音乐学常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考试时间:2小时。
参考书目: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
《西方音乐史简编》,沈旋等编,上海音乐出版社, 1999年
《中西方音乐史考试纲要》,田可文,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9年7版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④作曲与和声: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1、作曲:根据指定歌词创作歌曲,用五线谱或简谱记谱均可,不要求写伴奏。
2、和声:主要内容包括正三和弦、副三和弦及其转位和弦,常用的七和弦及其转位和弦,属九和弦,变音和弦,调内模进,半音模进,离调,近关系转调等。要求为指定的高音旋律或低音旋律配写四部和声。 |
④作曲与和声:该科目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1、作曲:根据指定歌词创作歌曲,用五线谱或简谱记谱均可,不要求写伴奏。
2、和声:主要内容包括正三和弦、副三和弦及其转位和弦,常用的七和弦及其转位和弦,属九和弦,变音和弦,调内模进,半音模进,离调,近关系转调等。要求为指定的高音旋律或低音旋律配写四部和声。 | |||
录音艺术 |
④录音基础常识: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等。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录音声学基础、数字音频基础、MIDI基础、录音相关软、硬件操作基础等。考试时间:2小时。
参考书目:
《录音技术》朱伟编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3年1月第1版
《录音声学》林达悃著,中国电影出版社,1995年5月第1版
《计算机音乐制作与数字音频》杨士颖编著,上海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
④录音基础常识: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等。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录音声学基础、数字音频基础、MIDI基础、录音相关软、硬件操作基础等。考试时间:2小时。
参考书目:
《录音技术》,朱伟编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3年1月第1版
《录音声学》,林达悃著,中国电影出版社, 1995年5月第1版
《计算机音乐制作与数字音频》,杨士颖编著,上海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考试内容和时间以试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