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其他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如考点对报名方式有特殊要求,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3)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考点设置”;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考点设置”和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4)考生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误后果自负。
(5)报名考试费: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音乐学(声乐主科)、音乐学(键盘主科)复试230元/人],理论作曲300元/人。
六、文化考试
1.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按1:3-1:4(招生计划数: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根据考生志愿及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各专业(或方向)的合格分数线。
美术·设计类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我校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适当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但有一定的分数级差。
2.考生可于2012年4月5日至20日上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专业考试结果。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在4月底之前收到专业测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电子报名(含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我校各专业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的依据。
考生在本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填报志愿时,所填志愿应与本人合格专业(或方向)一致,我校将按考生合格专业(或方向)录取。如考生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测试合格证,则应在招生办公室规定时间内寄送回执,选择第一及其他专业志愿顺序,该顺序应与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一致,我校将按该志愿顺序录取,并视报考情况适当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但有一定分数级差。
4.考生持专业测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理工)招生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