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我校2012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地区
理科生源不限省份,文科生源主要面向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江西省等。
二、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200人)的5%以内。
三、报名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申报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省级重点中学(含省级示范中学)综合素质突出或学习成绩优秀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奥林匹克学科(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特长并已取得相应水平成绩或成果者。
3.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4.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5.志愿报考我校旅游管理(邮轮游艇管理)专业者。要求男身高1.72-1.85米,女1.65-1.75米,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色盲(色弱),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能适应邮轮游艇工作环境。
6.第26届辽宁省科技创新大赛“大连海事大学专项奖” 获得者。
7.在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获评省级“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自立自强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