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性质和目的
华南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术科考试大纲是面向报考华南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测试考生的舞蹈理论基础,基本功,舞蹈作品音乐的理解能力,舞蹈作品表演的能力,身体条件。选拔出具有舞蹈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舞蹈教育工作及社会音乐文化工作的我校舞蹈类专业合格新生。
2、考试形式
(1)初试的考试形式仅为面试(采取单个面试、集体测试相结合);
(2)复试的考试形式为先笔试后面试(采取单个面试、集体测试相结合)。
3、考试成绩
(1)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2)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3)评分细则:(参见附录)
注: 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修长,符合从事舞蹈教育学的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1.1基础知识
1.1.1乐理基本知识
(参考书:《基本乐理》李重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