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考试项目:
(1)主专业(分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四门,考生任选一门)、加试(除主专业外,须从其它三门或舞蹈中任选一门作为加试)、视唱、练耳(笔试)、音乐基础理论(笔试)。
(2)先统一笔试,然后按顺序进行主专业、加试、视唱的考试。
注: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 1.65 米以上,女 1.55 米以上。
2、计分标准:
音乐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主专业占 60% ,加试占 5% ,视唱占 10% ,练耳占 15% ,乐理占 10% 。
3、成绩查询:
4月中旬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查询,网址:www.hnsyu.net。